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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和唯冠国际在mainland China法院审理ipad商标权案中取得了新进展。香港法官认为,深圳唯冠去年提交的两份专家报告不符合香港法院的指示,不会在随后的审判中得到承认。

据香港媒体报道,mainland China和台湾的法律专家的意见可以提前加入唯冠在香港的诉讼,但苹果指责唯冠没有遵守这一限制,唯冠补充的专家意见没有回应苹果的专家意见。昨日,香港法院裁定,唯冠去年10月提交的两份专家报告不符合香港法院的指示,因此该证据在唯冠和苹果诉讼的后续审理中未得到认可。

苹果指出,2009年,唯冠以3.5万英镑的价格出售了一批商标,但商标所有人并非合同中所指的唯冠台北,唯冠再次索要1000万美元(约合7800万港元)的价格。

本案商标销售相关协议由唯冠集团法定代表人麦以唯冠公司名义签署。麦洪诗是受唯冠前董事长杨荣山委托签署协议的,杨荣山是台湾子公司的代表,也是本案涉及的两家大陆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苹果认为杨荣山在本案中对唯冠的子公司具有约束力,双方分别提交了大陆和台北的法律专家意见。

去年11月,深圳法院裁定唯冠深圳分公司在mainland China拥有ipad的商标权,并认定苹果公司2009年获得商标权的合同无效。今年2月,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一家法院上月宣布,它将担任苹果和唯冠之间的调解人。唯冠的律师谢湘辉本月表示,苹果已经提出了解决争议的赔偿条款,但双方仍存在“巨大差距”。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唯冠iPad商标案递交材料被指有误 遭香港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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