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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唯冠和苹果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激烈交锋。
备受外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案仍有出人意料的结果。经过一整天的审判,下午4点,主审法官宣布审判结束,案件将在另一天宣布。
在当天的审判中,苹果首先提出三项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变更判决;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与此同时,苹果表示,当时签署合同的麦洪诗有多重身份。他不仅是台湾唯冠的法律总监,也是深圳唯冠的法律总监。杨荣山和慧远也有多重身份。因此,对签署合同一无所知是不可能的。苹果表示,深圳唯冠在签署合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后,苹果公司邀请了一位新的证人出庭,他是一位名叫格拉哈姆迈克尔罗宾逊的中年人,是该公司的一名调查员。在2009年唯冠与苹果的谈判中,证人使用了哈格里夫斯乔纳森的网名,并通过雅虎邮件与唯冠进行了谈判。
此后,双方激烈争论的焦点落在了相关邮件上。苹果表示,从邮件内容来看,深圳唯冠将谈判事宜转给了台湾唯冠,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深圳唯冠的名字不能出现在合同中。
苹果表示,根据银行间框架协议的一项条款,深圳唯冠应该在中国银行开设一个基金监管账户(601988),这解释了为什么深圳唯冠要求台湾唯冠签署协议,并将资金汇至台湾唯冠的账户,以避免基金监管。
在下午的庭审中,唯冠和苹果仍在关注苹果和台湾唯冠之间的合同是否与深圳唯冠有关。
深圳唯冠也制造了一个杀手。他们说,一审时,上诉人在深圳起诉,去了香港,在中国大陆申请财产保全,并在香港发布了禁令。香港的禁令难以置信地规定深圳唯冠不能声称自己是商标所有人,上诉人在香港拿到了禁令,直接进入了内地市场。事实上,这种做法已经远远超出了本案的影响。
此外,唯冠声称苹果的知识产权公司混淆了唯冠集团作为被上诉人的身份,但唯冠集团的言论未经其确认对该方无效,各地对司法资源的保护是平等的。
审判结束时,双方仍僵持不下。关于他们是否同意调解,苹果和唯冠都表示,他们需要征求客户的意见。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诉唯冠公司ipad商标纠纷案。经过三次审判,一审判决于2011年12月5日做出:苹果的主张被驳回。随后,苹果公司拒绝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无论苹果的ipad商标是否合法,无论深圳唯冠是否受到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双方的纠纷对整个行业都有一定的意义,但迄今为止,案件的结果仍难以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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