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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官方网站消息,央行今天发布了《关于征求公众对《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求客户不得使用信用卡透支充值支付账户。
公告第20条规定,客户应通过关联银行账户充值支付账户。如无关联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可通过非关联银行账户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网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的同一支付机构的预付卡充值。
预付卡通过无关银行账户或同一支付机构充值的,同一客户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通过同一支付机构的预付卡充值的资金仅用于网上支付,不能兑换。
客户不得使用信用卡透支为其支付账户充值。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