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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国务院5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临时实施一批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在已采取的各种早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支持保险供应。
会议确定了四项财税政策:
——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预防和控制产能扩张而购买的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并在此期间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补贴;
——交通运输、重点物资防控、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和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
-免除相关抗流行病药物和医疗器械的注册费,增加对药物和疫苗研发的支持;
-免除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会议决定,要充分利用专项再融资政策,支持银行向生产、运输、销售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日用品的小微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财政部门将给予另一半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中国金融科学院院长刘尚希表示,疫情防控目前正处于关键阶段。这一次,将出台另一批财政金融政策,重点是防疫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运输物流企业、医药企业。这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融资成本,促进防疫物资和药品供应的增加,为坚决打赢防疫战提供更好的保障。(记者沈成)
责任:吉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