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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只有凭借使用权而不是控制权才能参与到知识型经营中,创造财富。这改变了他从劳工到劳工的地位。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创造的权利。马修·英格拉姆写道,音乐和视频的数字化给人类带来了很多便利。现在亚马逊的“借阅图书馆”功能将这一趋势带入了图书行业,但这种变化并不总是好的。首先,物理媒体将逐渐消亡;其次,它改变了用户和购买内容之间的关系。我们购买的不是内容的所有权,而是短期使用权。在日益数字化的时代,我们将有许多事情要去适应。这指出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在数字时代,所有权(实际上是所有权中的主要权利)正从使用权中分离出来。在工业化经济中,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一体的。 但是,saas是按使用收费的,因此有必要明确控制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在互联网尤其是云计算的条件下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将技术革命转化为产权革命的关键。从产权的角度来看,苹果商店模式实质上是控制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模式。 在工业化出现之前,控制权和使用权总是处于分离状态。在古罗马法中,所有权首先分为使用权和滥用权。使用权,也称为占有、控制和财产权;滥用权力,也称为支配、所有权和索赔权,在口语中经常被直接称为所有权(例如,上面的英格拉姆先生的用法)。康德称前者为感性占有(后来转化为法律上的直接占有),后者为理性占有(后来转化为法律上的间接占有)。在《21世纪网络生存》中,我称前者为直接所有权,后者为迂回所有权。 法律界常常对支配权给出模糊的解释,因为他们仅仅依靠经验和历史归纳。事实上,如果我们想从逻辑上澄清现代性控制权的含义,首先应该认为滥用和任意控制与道德无关,而是指理性的普遍性。强调理性的存在。这种普遍性超越了与情境相关的占有,它不能从占有的情境中推导出来,或者它意味着与情境无关,意味着绝对性。理性本身的绝对性是物质属性即自我的存在方式,它不同于前现代自我和后现代自我。而占有不具有这种性质,作为事实,或者说对事实的控制,并不是绝对的。巴泽尔在这方面有很好的分析。 在前现代条件下,人们对统治的理性含义没有深刻的理解。 例如,日耳曼法中的占有并不要求支配的含义作为一个要素,而只要求实际占有作为一个要素。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罗马法的原因,但我们正在向现代化的方向后退。在格拉斯和洛克之后,在启蒙理性的影响下,人们突然开始理解统治的极端重要性。因为主体意识增强了。 控制权的排他性意味着以后要增加。与日耳曼法有不同的定位。然而,问题随之而来。如果在使用中没有排他性,为什么我们必须在支配中设置排他性?物权的差别不大,但当信息和知识成为资产时,差别就很大。信息对权力基因的转化来自于此。 现代法律思想逐渐认识到控制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这给排他性带来了一个反方向的转折点:如果所有权不变,会有一个可以单独使用的制度创新吗?当时,它不是为了信息,而是为了租赁和其他现象。 租赁实际上是一种制度创新,将控制权与使用权分开。在云计算出现之前,很难想象信息和软件是通过租赁收费的。租借的书籍将不会被大量复制,租借的信息和软件将实现零成本传输和复制。但是云计算出现后,一切都变了。因为云计算是根据使用情况收费的,所以软件是免费提供的。 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发现了一种制度创新,这种创新可以在原子时代的所有权改善过程中广泛用于信息。也就是说,所有权的一部分权力与所有者分离,所有者将处置权交给他人,行使这部分权力的人向所有者支付一定的对价。它不仅保障了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而且满足了他人的需求,做到了物尽其用。事实上,saas模式是这样的:软件是免费提供给他人的,服务是根据使用情况付费的。这实际上带来了权力结构的巨大变化。由于数据可以零成本复制,信息资产和基于数据的生产资料可以在保留控制权的情况下以平台的方式开放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并根据工人的使用情况从工人的收入中向所有人支付一定的对价。劳动者只有凭借使用权而不是控制权才能参与到知识型经营中,创造财富。这改变了他从劳工到劳工的地位。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创造的权利。 与使用权一样,创造权是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因为这是选择本身,我不能把我的选择转移给你。当创造的权利被表达为一种实际的选择能力时,它就是选择的权利。这就是意义,也就是说,权利和权力真正回归到人们自己身上。 因为人们没有权利是为了权利,他们没有权利是为了占有。人们得到了使用的权利,最终他们想要实现意义。这种意义在于自由的个性,即自由选择和自由创造。创造权是一种基于信息的权利,是控制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产物。因为如果资产不是以信息的形式存在,就不可能以零成本复制它们,所以不存在非排他性的技术条件。 值得指出的是,创造的权利和选择的权利(前者是赋权的)是回归日常生活的权利,是在生产和生活一体化的条件下行使的。 在控制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条件下,人们有权行使信息资产的非排他性使用权,以实现自由创造和自由选择,并有义务向控制权所有者支付对价。创作权并没有完全否定支配权,而是扬弃了支配权。被剥夺的是控制权和使用权的结合(现代所有权的特征);可以肯定的是两种权利的分离(通过支付对价来确认)。[/h/这就是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和解构后现代主义的区别。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变得过时。过时的原因在于他们只关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不关心所有权内部控制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将错过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新产权革命。 数字时代产权革命的关键问题是控制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数字生产资料的零成本复制和分配以及按使用收费和付费。这种已经在现实中实现的系统现在包括:开源系统(开源代码,服务费);免费模式(基础平台免费,增值服务收费);软件即服务(软件免费,服务费);云计算(云资源共享,按使用收费);苹果商店模式(平台和工具免费,按应用收费,双方共享)等等。由此产生的所有制既不是公有制也不是私有制,而是混合所有制。 在美国国会的支持下,电子前沿基金会努力扩大iphone越狱合法化的豁免条款。这个要求是合理的。虽然苹果拥有iphone平台的控制权,但如果被滥用和独占,将会损害用户的创作权,减少公众自由选择的权利。苹果无意中走到了历史的最前沿,但他们能否真正理解自己模式创新的革命性意义,而不是本能地回归封闭的产权,还需要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