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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项目计划削减30%
中央定价目录修订草案已经发布
政府定价项目计划削减30%
记者余向明编辑林建
时隔四年,中央定价目录再次修订。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修订稿),建议将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个,降幅接近30%。
据悉,自2015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不断推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了一批具有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为了客观反映价格改革取得的新进展,促进政府定价的法制化和定价项目的上市,提出了《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近年来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巩固价格改革成果;规范项目表达,促进定价项目的列表和标准化。
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保留了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和血液等七大类(类)。,而具体的定价项目则减少到16项,减少了近30%。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电价、天然气和成品油价格进一步市场化的改革措施。
其中,通过市场交易的电价是由市场形成的。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燃煤发电电价机制和核电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临时制定,并根据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销售电价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时由市场形成。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基气、液化天然气、直接供应给用户的天然气、福建省使用的天然气、储气设施购销的天然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天然气和2015年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价格由市场形成;2014年底前投产的其他国内陆上管道天然气和进口管道天然气站的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进行管理,将根据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此外,成品油价格将根据目前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进行临时调整,并将随着体制改革进程的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
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大大缩小了定价范围。与现行目录相比,政府定价项目减少了约80%。中央定价目录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了价格改革和分权的结果,同时实现了政府定价权的列表,以确保目录外没有定价权。
价格改革也释放了巨大的红利。以电价为例,2015年以来,输配电价格改革全面推进。通过严格的成本监督和考核,不应该纳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不相关和不合理的费用减少了约1284亿元,所有改革红利都被用于降低实体经济的电力成本。
据统计,改革后,中国电力市场交易量达到2.1万亿千瓦时,占电力销售的14%,在2015年改革前到2018年接近40%。电价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促进了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