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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4月23日电最近,深圳出现了“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迹象。这一现象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2日宣布初步调查:辖区内有部分商业银行客户在购买完住房后,以新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商业贷款,但比例很小。该行和深圳银监局已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非法流入房地产行业进行全面调查。
为什么原本有利于企业的好政策在真正落地时就变了样?
“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
“现在我们银行的‘经营性贷款’利率只有4.0%,低于抵押贷款利率。”深圳一家国有大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在此期间,相当多的人做商业贷款,一些客户说他们被用来买房。”
商业经营抵押贷款是银行为满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资金需求,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一位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近年来,“经营性贷款”利率在4%至7%之间波动。然而,当“经营性贷款”的利率低于住房贷款利率且实体经济疲软时,“经营性贷款”就有套利空进入房地产市场。
张贤碧(化名)于2019年年中抵押了自己的房产,获得了数百万元的“商业贷款”。他说:“国家现在支持我们的小微企业以略高于4%的极低利率经营,抵押贷款完成后,可以根据需要借入和使用,这对企业的资金周转非常方便。”
然而,原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好政策”却成了投机者的目标。受疫情影响,实体经济受损,股市不景气,各种金融回报下降。一些人瞄准了用“经营性贷款”取代“抵押贷款”的套利机会。
一位银行客户经理计算了一下账户:“按照我行目前的利率,贷款为300万元,每月按揭贷款约为1.6万元。如果你使用“经营性贷款”,月平均利率约为11000元,考虑到利率和年度资本过渡费,你每月可以少付5000元。
记者了解到,使用"经营性贷款"买房的方式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买房,然后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办理"经营性贷款"。
由于“经营贷款”只提供给正常经营一段时间的企业的股东,因此也产生了贸易公司的交易。一位贷款中介说,如果没有买方名下的公司,他可以用350万元“买”一家公司。
流行病期间的利息补贴增加了套利预期
为应对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降低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成本,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月底发布了本办法,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获得的经营性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据估计,深圳将提供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贴息。
然而,在这一流行时期,有利于企业的政策提高了一些投机者的套利预期。“如果你用‘商业贷款’和折扣买房子,你可以省下近30万元的内外费用。”一位打算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在想,“此外,经营贷款相当于贷款的70%,而(第二次)抵押贷款只能是30%。”
因此,对一些投机者来说,“经营性贷款”不仅非法设定利率差,而且还规避了贷款限制政策。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20日发出通知,要求其管辖的银行检查非法流入房地产的住房贷款资金。
之后,记者走访了深圳的许多银行,工作人员改变了态度,说:“我们现在就开始打击,然后逆风而行。”
根据商业银行截至20日14: 30的自查统计,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22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为:未发现新注册企业申请商业贷款;没有发现小额再融资贷款资金以房地产抵押业务贷款的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司法管辖区内也有一些商业银行的客户全额购房后以新购置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商业贷款,但比例很小。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2日表示,根据贴息贷款实施办法,5月份将对各银行的贴息贷款项目进行汇总,并在完成审核和宣传工作后下达资金计划。目前,市、区两级贴息贷款项目尚未进入资金分配阶段,也没有贴息贷款资金进入住房市场的案例。
惠企政策会被扭曲吗?
“经营性贷款”的利率并不总是那么低,贷款期限也不像抵押贷款那样长。从长远来看,没有抵押贷款有优势。”获得“经营性贷款”额度的张贤碧认为,用“经营性贷款”买房的人必须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一旦“经营性贷款”政策收紧或利率上调,他们只能从其他渠道获得低成本资金,“否则弊大于利”。
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营性贷款”可以延长至10年,而且他们每年都要偿还全部本金,还要承担搭桥的费用。如果他们习惯于“买房子”,就有一定的风险。"
这意味着“经营性贷款”取代抵押贷款的门槛并不低。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这表明这是房地产市场背后的投机。
“企业贷款”是中小微型企业的“救命钱”。为什么惠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走样?监督资金使用的困难是主要原因。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在从几家银行进行多次转账后,银行很难找到“经营性贷款”的去向。
当前,迫切需要防范房地产市场的崩溃,加强对信贷流动的监管,抓住实体经济信贷的“水源”,防止房地产市场从现实中崩溃。
深圳银行和保险监管局22日表示,已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防止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行业。包括: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对无实际经营、无实际流水的空壳企业不发放贷款,进一步严格审查实际经营企业已经成立或短期转让的借款人;加强抵押管理,重点检查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抵押业务融资需求的合理性;加强贷款资金使用管理,禁止信贷资金回流或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对贷款后房地产增长的监控;加强对贷款机构和员工行为的管理,防止内外勾结;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防止小微企业建设虚假贷款、骗取财税优惠补贴等违背政策意图的行为。
此外,深圳银监局还督促各银行及时开展全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追究责任,坚决纠正非法挪用房地产贷款,限期收回并降低借款人的信用额度等。
与此同时,深圳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督促和引导银行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增值、扩张、降本和质量提升,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因信贷业务的规范运作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记者赵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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