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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重点领域是: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推广和资费降低,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服务和客户驻地网服务试点,推动宽带发展。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手段,确保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由选择,促进宽带接入性价比的提高。
第三,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引导电信企业将自有或租赁的国内网络、网元或设备委托给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服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互联网领域,进一步明确向民间资本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运营。
五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道建设、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企业资质。
第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引导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顺应专业化分工趋势,将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外包给第三方民营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第七,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中国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或增资扩股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进民营战略投资者。
八是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