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19字,读完约3分钟
虽然基于手机终端的移动互联网已经升温,但是到目前为止,几乎每个人都没有找到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
事实上,移动互联网不仅仅是将传统互联网移植到手机上那么简单。此外,即使内容被完整移植,也很难将盈利模式复制到手机上。
小屏幕承载不了太多的广告
传统互联网的主要盈利模式是广告,包括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广告收入占相当大的比例。然而,这种重要的盈利模式不能移植到手机上,因为手机的屏幕太小了。在如此小的屏幕上,用户的体验无法忍受不断弹出广告。调查显示,手机上以“通知栏匿名广告”为代表的恶意广告让用户抱怨,但他们无能为力。尤其是它的“匿名推送”、“无法关闭”、“强制下载”和“恶意扣款”等流氓功能,让大多数安卓用户都很讨厌。
奇虎360副总裁李涛在接受采访时说:“今年以来,360安全中心收到了大量来自安卓用户的举报,称他们经常受到通知栏广告的骚扰。经过360次检测,已经有5万多个应用捆绑了广告插件,其中大部分都有匿名广告、强行下载软件、无法关闭等流氓行为,第三方广告公司和应用开发商分工明确,共同获利。这一迹象表明,国内移动互联网正在形成以强制和匿名通知栏广告为核心的手机恶意广告产业链。”
第三方手机广告平台万普世纪的首席执行官黄波指出:“尽管安卓手机用户的数量一直在快速增长,但大多数用户并没有给开发者带来真正的收入。”由于安卓和ios的不同格式和猖獗的盗版,即使对于许多知名的应用程序,开发者仍然在赔钱,各种第三方广告已经成为大多数开发者的主要盈利方式。为了快速增加收入,一些开发商甚至会损害用户体验,并嵌入大量匿名和强制推送广告。”
恶意广告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手机广告泛滥,有没有相关法律来限制这种行为?
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蒋表示,“公告栏的广告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公告不当,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撤销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蒋建议,一个新产品首先要仔细分析相关的法律风险,然后考虑各方的利益分配,其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和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当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时,强势企业或行业的先行者应该为产品制定适当的规则,这也是保证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测试,如果规则能够真正保护各方的利益,满足相关的需求并具备
手机广告应该是稀疏的,而不是被屏蔽的
当移动互联网找不到更合适的盈利模式,而对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来说,所有的手机广告都不可能被完全禁止,那么如何把握“度”就成了目前制定标准的基石。
对此,华骏软件园前总编辑米建议:“由于手机和pc机接收广告的方式不同,手机基本上是通过流量获取的,这就导致了普遍需要承担接收广告的流量费用,这很容易引起手机用户的不满。建议对通知栏中的广告进行标准化,并赋予用户知情权,例如在应用程序名称中添加某个“广告版本”,或者在应用程序介绍中解释嵌入的广告。”
360副总裁李涛表示:“任何广告都有其合理性”,但为了更好地生存,有必要区分恶意广告和非恶意广告。因此,有必要协商并制定一个定义标准,以便用户能够根据规则识别恶意广告,并在遇到健康或合理的广告时信任它们。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业才能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