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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获悉,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制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中长期规划,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商务部也明确表示,将加强对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后续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通关、退税、融资、信用担保等政策问题。

商务部要求各地制订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2年是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一年。做好电子商务,对于构建搞活流通、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培育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调整结构、促进平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电子商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着力加强电子商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管理和行业指导,加强示范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应用水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电子商务的建立也是关键任务之一。据悉,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网上零售立法为突破口,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法律法规与规章有机结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各地要为电子商务交易、信贷、物流、供应链协调和融资服务制定前瞻性、可行性、开放性和兼容性强的地方政策、法规和规章。

在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方面,工作重点明确,将研究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的网上零售监管和流通,特别是在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领域的试点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强对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后续研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通关、退税、融资等问题。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商务部要求各地制订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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