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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申请临时禁令和苹果申请暂缓审理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请求;这个案子中止了。针对深圳唯冠的诉讼,浦东法院认为ipad在mainland China的商标权归属仍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仍然很难确定苹果在美国使用“ipad”标志是否构成侵权,也没有依据确定被告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因此,法院认为,申请人要求法院命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深圳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的纠纷仍在审理中,法院决定相应中止诉讼。 深圳唯冠的律师马表示,这一裁决并不意味着判刑。法院对唯冠苹果的上诉做出了裁决,但案件将继续审理。根据法人,裁决发生在诉讼的所有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决;判决在审判结束时做出。尤律师听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只表明苹果可以在诉讼期间继续在中国销售ipad产品。至于苹果最终能否在中国销售ipad,还需要等待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