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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3月25日报道,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公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单一产品金额不少于一定数额,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其家庭金融资产净值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三年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 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实体;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及其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新规将于5月生效

《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根据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产品、股权产品、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混合产品。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于债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0%,股权产品投资于股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0%,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于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的比例不得低于80%,混合产品投资于债权资产、股权资产、商品和金融衍生资产的比例不得达到前三类产品的标准。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新规将于5月生效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存单、银行间存单、企业信用债券、经国务院同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资产、股权资产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资产。或者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应当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的相关监管规定。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新规将于5月生效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但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的规定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新办法将于2020年5月1日生效。根据“新老分开”的原则,应该设立一个过渡期,以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记者林)

责任:叶壮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新规将于5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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