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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葡萄牙部长会议发布了第22/2020号法令,补充了3月13日第10-A/2020号法令。第16条涉及流行病期间葡萄牙公共当局颁发的相关证书的法律效力。相关文章的更新内容如下,供大多数在葡萄牙的中国公民参考:
(第22/2020号法令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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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葡萄牙的居留证件,如葡萄牙身份证、葡萄牙登记当局和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或证明文件、驾照和签证,如果其有效期在本法生效后或在本法生效前15天内到期,葡萄牙公共服务部门仍将在2020年10月30日前承认其法律效力。
3.如果上述文件的持有人能够证明其已预约办理该文件的延期,则在2020年10月30日之后,其仍将承认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
请注意,葡萄牙方面拥有解释相关政策和法令的最终权力。中文翻译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原法律或专业意见。
法令。葡萄牙部长理事会第22/2020号决议
dre.pt/web/guest/home/-/dre/133879987/details/maximized
葡萄牙大使馆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