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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2月29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苹果和深圳唯冠围绕“i-pad商标侵权案”展开了对抗。不久之后,深圳唯冠将在这里与苹果阵营举行另一场辩论。
苹果经销商深圳顺电连锁公司(以下简称“顺电”)昨日向新快报记者透露,该公司已于2月29日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顺电惠州嘉华分公司侵犯ipad商标的案件提起上诉。本案将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审理时间待定。
顺电的法律顾问表示,由于原判决中涉及“ipad”商标权的重大争议,且没有最终的司法裁决,审判应依法中止。因此,他对一审未暂停审判的判决提出质疑。此外,他还指出顺电销售的所有产品都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这可以证明货物是合法获得和销售的,并向供应商说明,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裁定顺电惠州分公司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自ipad商标纠纷开始以来,第一个被法院击败的苹果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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