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29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名为“宁波网”的微信公众账号推出了“余姚杨梅节免费请你吃杨梅”等营销活动。许多网民误以为这是中国宁波网微信公众账户的活动。因此,中国宁波网发表声明称,“宁波网”的微信公众账户不是“中国宁波网”(6月16日,中国宁波网)的微信公众账户。

由于微信公众账户的开放性,对微信公众账户的审批不严格,导致一些政府公共机构和社会名人恶意抢注,甚至连“中央纪委检查组”、“人民日报”等微信公众账户也在他家里度过。一些微信公众账户看起来是“官方的”,但实际上它们是与名字不符的“假冒”商品。不久前,媒体报道说有人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去了医院,但结果却是一家野鸡医院。

政府、名人微信公号被山寨:恶意吸粉 非法挖金

“李鬼”微信公众账号“傍名牌”的名称,不仅仅是拉大旗拉虎皮的“吸粉”,而是“掘金”,甚至是以非法手段“掘金”。这些微信公众账户往往通过抄袭、转载一些花边新闻和危言耸听来迎合微粉,而所谓的“原创新闻”大多是商业信息,甚至是销售假发票、赌博、枪支等非法信息,不仅误导公众,甚至使许多人上当受骗。

政府、名人微信公号被山寨:恶意吸粉 非法挖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开展活动。当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应采取措施停止传播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因此,微信运营商应履行其合理的审查义务,并根据情况对发布非法信息的人采取警告、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甚至关闭账户等措施。目前,通过软件过滤违法犯罪内容的技术还不成熟,所以网络运营商应该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防止鱼从网上逃脱。

当然,在审查微信公众账户的名称时仍存在一些法律困难。微信公众名的无形价值,如企业的“品牌名称”,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即使对现实生活中的“品牌名称侵权”进行调查,也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绊脚石。在没有类似企业名称注册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打击微信公众账户“傍名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幸运的是,一些先驱者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近日,宁夏广播电视台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宁夏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Geha西溪”的专用权,并撤销其名为“Geha西溪”的微信公众账户。该诉讼已被法院受理。

微信公众账号的名称侵权应引入商标侵权中“误导公众”的认定方法。只要微信公众账号用户主观上有意混淆公众与政府机构、社会名流和大众媒体的名称,客观上突出政府机构、社会名流和大众媒体在名称和头像上的肖像、栏目名称和特殊标志,足以让公众产生误解,就应该认定为与知名品牌并列的“李鬼”。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政府、名人微信公号被山寨:恶意吸粉 非法挖金

地址:http://www.pks4.com/ptyxw/4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