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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开业。批准陈海周为分行行长,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在宣布:
兴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
公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钱海分行
组织机构代码:b0090s244030004
许可证序列号:00644470
批准成立日期:2019年3月5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中州华富二期9、12栋0933
邮政编码:518101
电:0755-25578838
川镇:0755-82283559
发证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行日期:2019年3月13日
营业范围
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中国境内除公民以外的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处理国内和国际结算;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险箱服务;提供信用调查和咨询服务;公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吸收中国公民每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