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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周尚宇
7月13日,东方证券发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公告。
根据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后,东方证券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建立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投资运营和日常管理。为了便于计算公众发行h股的比例,设立了两个资产管理计划。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等核心关联人参与持股,二号资产管理计划用于上述核心关联人以外的人参与持股。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目标范围包括: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与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参与者总数预计不超过4,000人,具体人数根据员工的实际贡献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认购比例不得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其他员工的认购比例不得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关联人的持股不得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0%。
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为5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通过该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目标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从公司宣布最后一只目标股票被登记和转让之日开始。
根据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受托机构通过沪港通和/或深港通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的h股。如果受委托管理机构因市场等因素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购股,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适当延长购股期限。
与此同时,东方证券宣布,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编辑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