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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牛的新争议:去法院为金罐包装)
腾讯医疗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红牛)近日披露,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红牛能量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对“红牛红牛”11460102号立体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并表示法院确认泰国红牛享有红牛金罐包装的合法权益。
但是,对于上述泰国腾讯的单方名称,中国红牛公布了律师声明,称上述泰国腾讯关于商标权的声明中有许多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声明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书》认定事实严重错误,中国红牛有信心通过司法审查撤销《裁定书》。“虽然天四方在1993年7月28日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但当时还不能在中国正式生产上市红牛功能性饮料产品。1996年7月18日,我公司申请红牛饮料罐的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专利号:zl96307886.0)。腾讯公司申请三维商标注册,损害了红牛在中国的在先包装装潢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宣告无效。
据网易财经报道,争议商标为红牛金罐包装,由泰国红牛(腾讯医药)于2012年9月7日申请,并于2014年5月7日获准注册。该商标的有效期至2024年5月6日。
泰国红牛认为,泰国是“红牛”金罐包装和商标的无可争议的所有者,依法享有使用该系列商标的合法权益。在基于腾讯集团授权的商标许可合同期内,中国红牛可以使用红牛金罐包装和商标。由于泰国红牛与中国红牛之间的商标许可合同已于2016年10月到期,且中国红牛的合资期限也已到期,中国红牛不再享有使用泰国红牛在中国注册的“红牛”系列商标、金罐包装及任何其他“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利。目前,中国市场只有红牛阿纳吉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是合法授权的。
然而,在今天的声明中,中国红牛指出,中国红牛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仍在司法审查中,尚未生效,法院尚未做出判决。“但腾讯的声明称上述结果为判断结果,证明腾讯对红牛金罐立体商标的权利,该商标涉嫌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
中国红牛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端(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执行合伙人陈若建律师向网易金融表示,泰国腾讯夸大和歪曲了上述无效裁决的内容,将仅涉及一个立体商标的裁决内容延伸至红牛金罐包装等红牛商标,声称红牛系列商标和红牛金罐包装的全部权利都是通过该裁决获得的,是误导公众和消费者的虚假陈述。
此外,中国红牛还在声明中表示,腾讯公司涉嫌故意夸大和歪曲《裁决书》的裁决内容,违反了《95年协议》、《合资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涉嫌诽谤和贬损红牛维生素、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红牛维生素将授权该律师根据天思公司的上述做法采取以下法律行动:天思公司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追究天思公司及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同时,红牛阿纳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或相关方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所有法律责任的权利。”
(陈俊宏郑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