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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巴黎,3月17日——3月16日,法国竞争管理局向苹果公司开出了11亿欧元的巨额罚款,理由是该公司在其分销网络中的垄断以及对独立分销商的不公平竞争。与此同时,苹果的两个批发商——科技数据和英格拉姆微公司——分别被罚款7611万欧元和6297万欧元。
法国竞争管理局局长伊莎贝尔·德·席尔瓦(Isabel de Silva)表示,苹果的行为对市场的公平竞争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决定开出该局有史以来最高的罚款额。苹果回应称,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决定”,并将对此提出上诉。
苹果在法国的销售方式分为三类:苹果将其产品销售给科技数据和英格拉姆微公司,这两家批发商将产品分销给2000家分销商,通过苹果的实体直营店和网上商店销售。法国竞争管理机构指出,苹果和两家批发商达成协议,不相互竞争,并防止其他分销商相互竞争,导致苹果产品(不包括手机)在整个分销市场的垄断。苹果对分销商的价格监控和促销控制限制了分销商的定价自由,这导致分销商被迫将商品价格保持在与苹果商店相同的水平。这不仅限制了分销商之间可能发生的竞争,也限制了分销商与苹果自身销售渠道之间的竞争,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国竞争管理局指责苹果公司对高质量的分销商强加不公平和不利的商业条件,其主要表现是供应限制。当苹果推出新产品时,它会优先向实体店和在线直营店供货。经销商经常因为库存不足而失去客户。
法国监管机构已经向美国大型互联网公司开出了数笔罚款。去年年底,法国竞争管理局向谷歌罚款1.5亿欧元,理由是谷歌“滥用其主导地位,将广告与搜索挂钩,并违反市场竞争”。今年2月,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对苹果处以2500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苹果未能通知苹果手机用户更新操作系统可能会降低该设备的运行速度。苹果公司已经同意支付罚款。
美国主要互联网公司在法国也面临巨大的“数字税”。去年7月,法国决定对一些大型跨国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引发了美国的反应。尽管双方达成了暂时的妥协,法国直到今年12月才会征税,但美欧之间相关谈判的方向仍不明朗。
法国新闻评论员艾尔莎·贝姆巴伦说:“近年来,包括谷歌和苹果在内的美国大型互联网公司因避税和垄断被罚款。如何适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的法国和欧盟的要求和法规对这些技术巨头来说是一个挑战。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将对法国和美国之间以及欧洲和美国之间的贸易和合作产生重要影响。”(记者刘玲玲)
《人民日报》(第16版,2020年3月18日)
责任:吉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