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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举办了“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
《实施意见》提出了20项建设改革措施。 这包括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切实整理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措施的效果等。
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有那些新措施吗?
一是完善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长期联动机制,在确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一考虑当地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以上。
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反复指导知识价值、劳务价值,比较有效地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在分配中多劳多得,切实达到优异成绩报酬。 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以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15%以上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 提高特级教师的待遇,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
三是鼓励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
《实施意见》规定,从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的净利润中扣除价格,按规定提取各基金后,将适当比例用于人员分配,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
四是提高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
深入实施农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四大领域”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意见”对各地根据学校艰苦的边远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确保人均每月补助标准在400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标准
五是改革高等学校的教师薪酬制度
建立重视知识价值增长的收入分配机制。 完整的业绩工资定期动态调整,合理确定业绩工资水平。 高等学校在核定的业绩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明确收入分配方法,自主进行内部分配的完全评价方法,根据评价结果,在分配中多次获得了多项劳动,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要点是高水平人才、一线教师和突出的成绩 高等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短缺的特别报酬等,专业根据实核增加,计入当年单位的业绩工资总额,不作为业绩工资总额的基数。 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换收入不在本公司工资总额的基数之内。 完全适应高等学校教育岗位优势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教育人员适当提高基础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提高对教育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
在加强教师师风建设方面有什么考虑和措施?
一是创新的教师教育
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日重温誓言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吸引众多教师成为“四有”的好教师。
二是加强教师的评价
完善师德规范,确定师德红线,实施师德考核负面名单制度,在年度考核、考核奖励、职务晋升、岗位竞争录用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
三是严格的教师和教师监督
建立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教师和教师监督机制,畅通教师和教师的风信息表达途径。
四是加强教师的问责机制
推进师德定期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师德风问题显著的场所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实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教师失范、学术不端、失信不诚信等问题上
五是弘扬高尚的教师
深入教师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出教师榜样,广泛展示教师风采,在全社会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形成强大的正能量。
(原题:《重磅! 四川省提出了实施意见:“确认教师的平均收入在公务员以上”(这篇报道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