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8字,读完约2分钟
微信公众平台“健康江苏”7月20日据苏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经苏州市纪委批准,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副调查员顾建华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起草审查调查。
经调查,区建华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审查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违反规则领取礼物的廉洁纪律,违反民间贷款高额利益的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试图为他人牟利 涉嫌利用涉嫌受贿罪的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涉嫌利用影响较大的受贿罪。
顾建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理想信念,党员意识淡薄,无敬畏之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犯罪,而且党十八大后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恶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务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市委批准,决定对区建华给予党籍处分。 征收其违纪所得的其嫌疑,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产随案件移送。
顾建华简历
顾建华,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江苏苏州人,中央党校通信系学历,1971年1月加入员工,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2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庭副审判长2001年7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法庭庭长2002年12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法庭庭长2007年4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二法庭多年2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查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法庭多年2月、就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查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文书审查办公室审判员年11月辞职年1月
(原题是“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查员区建华因严重违反纪律而被开除党籍」)(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请下载《澎湃情报》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