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9字,读完约1分钟
2月10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围绕春耕农业生产提出八项措施,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在防控新一轮冠状肺炎疫情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春耕和整地工作,确保小康年粮食和农业丰收。
八项措施包括:动员农民立即管理春耕,注重春季田间管理,组织农资进入村庄和商店,制定农业机械作业计划,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实施防灾减灾措施,鼓励当地工人就近工作,指导农资企业恢复生产。
农业和农村部门积极沟通和协调,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企业列入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尽快恢复生产能力,增加市场供应,确保春耕生产的需要。(记者潘玉景)
责任:吉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