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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天津等六省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对苹果维修合同中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意见”,一些地方消费者协会将率先对苹果维修商进行处罚。截至发稿时,苹果尚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公开回应。
《全国商报》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获悉,该协会正与江苏省工商局密切联系。如果苹果公司不再次表明立场,它将对该省的苹果维修商进行行政处罚,调查和处罚行动可能从下周开始。昨天(6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人士也表示,他们将跟进和关注苹果事件的发展,推动问题的解决。如果苹果继续“硬”,将很难避免全国性的调查浪潮。
江苏省可能会率先调查修理工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坚昨天向《国家商报》记者介绍了评论的出处。
她表示,此次审查是配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纠正利用合同中的个人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开展的,消费者反映的苹果相关问题相当突出和典型。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投诉中,很多消费者希望中国消费者协会能够督促苹果全面修改与国内法律不一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苹果尊重消费者利益,接受消费者监督。
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苹果公司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这在合同条款中十分突出。对苹果“霸王条款”的谴责开始了。
作为此次审查活动的参与者之一,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已准备好提升到行政处罚的层面。
“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苹果的任何回复。”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晓娟昨日对《全国商报》表示,下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密切合作,处理此事。“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苹果维修商可能会受到惩罚。”
《合同违约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格式条款不公平的,工商部门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这种惩罚的数量似乎很少。
李晓娟表示,处罚金额确实很小,但可能会对企业声誉产生很大影响,“让消费者对苹果有更清晰的了解”。
“最重要的是工商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中国互联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虽然处罚金额不高,但如果能够及时查处,将对企业形象、产品销售乃至资本市场表现产生很大影响。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项职能,关注和跟踪苹果事件的发展和未来,推动问题解决。”然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坚对于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否会对联合国工商部门采取行动没有做出积极回应。
根据消费者协会的第二项职能“参与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以及第三项职能“就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和提出建议”,可以看出,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否配合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苹果维修者进行处罚,取决于苹果公司对此事件的态度。
苹果为什么这么难?
在谈到苹果维修合同中的几个“霸王条款”时,李晓娟使用了“购物狂”一词。
作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截至2011年12月,苹果的现金储备达到976亿美元。2012年,在中国市场的支持下,其业绩继续飙升。
根据苹果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大中华区的收入达到创纪录的79亿美元,同比增长三倍。
“苹果的产品形象建立得很好,其时尚的电子产品理念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艾传媒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毅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苹果的“硬度”来自其强大的产品吸引力。
利用传统手机巨头诺基亚的不足,抓住消费者对移动互联网的需求,突出用户体验,通过整合应用平台和自身产品来吸引消费者,吸引众多应用开发者来构建一个完善的智能手机生态链,成为苹果成功的关键因素。
it评论员张书乐认为,饥饿营销的娴熟运用以及与强大的中国运营商的捆绑合作,使得苹果的势力范围迅速扩大。
“苹果明智地构建了以应用平台为中心的阶梯式产品架构。”据张书乐介绍,ipad、ipod和iphone产品各有侧重,这使得它们的产品在“专业化”方向上远远领先于同类产品,同时相互补充,从而形成一个非常完整的产品体系。
正是由于其成功的产品管理策略,中国市场上出现了许多“果粉”。尽管它的价格比同类产品高得多,但粉丝们还是蜂拥而至。
张毅表示,渠道和品牌优势掩盖了苹果履行对消费者责任的压力,“至少没有关注中国消费者”。
苹果的“硬度”由来已久。去年,苹果因逃避供应链污染的责任而遭到中国环保机构的谴责。从年初开始,环保机构就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问题,8月份,媒体也加入了报道,苹果一直处于无回应状态。直到今年,在各行各业的压力下,苹果发布了一份对主要供应商的审计报告,并承诺在全球供应链中承担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
“隐形”苹果
苹果利用其应用平台招募了大量开发者和粉丝。自2008年以来,其应用相关业务一直占据世界首位。然而,近年来,appstore中大量盗版应用引起的专利问题遇到了诉讼困难。因为苹果分为应用程序开发者,所以苹果实际上是一个卖家。尽管它已经被反复轰炸,但它还是一如既往的艰难。
赵占领表示,目前中国版权所有者起诉苹果非常困难,因为这是一个涉外诉讼,程序极其复杂和漫长,而且成本很高。苹果公司很清楚国内版权持有者的尴尬处境,而且从来不会轻易和解。
与其受欢迎的产品相比,苹果是“看不见的”。参与起草意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对《商业日报》表示:“苹果在中国没有子公司,而是被其他公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想起诉苹果的消费者只能起诉苹果美国总部。事实上,这种涉外诉讼很难打。起诉书的递交要经过很多环节,比如领事馆的认证。两年或三年,个人消费者根本无法起诉。因此,苹果在中国的非法成本非常低。”
在山东济南代理并提起苹果产品维权诉讼的律师马告诉记者,除了联系维修商外,与苹果的沟通只能通过客服进行,根本没有实质性效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也拨打了苹果在《iphone维护报告》中提供的服务热线,要求苹果对投诉进行解释,得到的回答是没有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在中国苹果官方网站的“联系苹果”页面上,显示的公司地址只有“苹果电脑公司”,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加上邮编,没有更多信息。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苹果客服,了解到该公司只负责相关业务运营。客服表示,“新加坡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和投诉。
这样混乱的局面让马很无奈,很想和他面对面交流。“你在找谁?这非常困难。”
赵占领认为,苹果产品在中国有很多销售渠道,售后服务涉及的主体也很多。一旦消费者想投诉或起诉,他们将面临主体不清、混乱的问题。
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也对苹果的内部分工体系提出了质疑。“有如此多的主题,以至于个人消费者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区分它们”,从而为维护权利设定了非常高的门槛。
经过多次波折,终于找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标”,即2001年在上海注册成立的“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公开,在官方网站上也找不到。”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任何在中国经营的企业都应该及时与消费者沟通,接受监督,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确保渠道畅通。
赵占领告诉记者,苹果的维修合同是由经销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制定的,维修站也是由其授权的。他认为,如果因为售后问题发生纠纷,按照《手机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很难直接追究苹果的责任,但维修政策是苹果统一制定的,消费者只能起诉经销商,但霸王条款仍需苹果统一解决。
因此,除了各地工商部门的行政调查和处罚外,赵占领建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确表态,将其列为标准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以督促苹果等企业及时纠正违法合同行为。
(实习生郭也参与了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