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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和腾讯新闻版iphone客户端之间的“衬衫碰撞”事故尚未解决。4月16日,公众评论网在其官方网站和微博上对网易提出质疑,公开指责网易手机评论客户端“樊凡”大量抄袭其内容,称可能会对其采取法律措施。

在这封信中,公众评论网列出了一些商家的对比图片,还强调了商家信息、人均价格和推荐菜肴等信息的相似性。根据公众评论网,“人均价格是剽窃的最明显证据之一。”平均价格由网民贡献,并由系统算法自动计算的公众意见。这是公众意见的独特信息,是由公众意见在2003年创建的。它开始付出大量的经济成本,如人力、物力和时间。”

互联网“口水战”没有输家

公众评论网还特别提到了两年前针对Aibang.com内容剽窃的诉讼。艾邦。com被指控抄袭公众评论的内容,非法获取对方的商业信息和用户评论。此案最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判决,并由爱邦执行。被罚款50万元。

这一次,公众评论要求网易“樊凡”立即停止抄袭,并主动下架。

“做你不想做的事,不要对别人做”,公众评论网也给了网易八字箴言,暗示网易前几天指责腾讯剽窃。4月12日,网易声称其新闻客户端被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的2.0版本“复制”。腾讯强烈否认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尚未解决,但它揭露了公众对参与战争发表评论的情况。

这一系列剽窃指控背后可能没有失败者。细心的用户发现,腾讯和网易的新闻客户端近日下载量大幅增加,在热门应用中排名第一。16日,公众评论网与网易客户之间的口水战使得公众评论应用和网易“樊凡”高度曝光,但节省了一笔推广费。

这种所谓的“剽窃”纠纷不仅限于移动终端。在中国市值最高的互联网上市公司中,百度、腾讯、新浪、网易、盛大和搜狐都面临过类似的纠纷,它们要么相互指责对方抄袭,要么被指责抄袭,涉及网页设计、游戏和文本内容等产品。一年多前腾讯和奇虎360之间的“3q之战”将此类争议推向了高潮。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互联网“口水战”没有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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