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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消费者欺诈、以次充好、虚假原价、彩票欺诈和维权困难...当前网上团购业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日益困扰着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一方面,网上团购用户总数和交易规模都在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相关的消费者纠纷和投诉也急剧上升。

为了规范网上团购市场的运营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团购运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这个观点中值得注意的关键点是什么?

团购网站不得无证经营

《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披露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中公布的信息。

SAIC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上团购时要注意查询以上信息,发现问题不要交易,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对于无照经营,工商部门将予以查处和取缔,并要求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

团购网站应该是“守门人”

根据该意见,团购网站的经营者应对通过其网站申请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主要身份和业务资格进行审核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进行核实和更新,不得为无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此外,集团采购网站运营商还应对集团采购商品或服务进行严格的预审核和备案,并对商品库存、交货速度、物流系统和服务细节等关键因素进行审核和确认,以确保集团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防止虚假高报价。

坚决查处“霸王合同”

目前,大量存在未能订立合同、不规范合同或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情况,这是网上团购纠纷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的经营者应当以合同的形式向团购商品(服务)的供应商和消费者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不得以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形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减轻或免除经营者义务和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地一方面坚决查处“霸王合同”,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和推广示范合同,从源头上有效规范网上团购市场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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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工商总局规范网络团购意见六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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