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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为规范网上团购市场运行秩序,维护网上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团购业务活动管理的意见》。
网上团购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聚集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以较低的折扣购买相同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活动。
近年来,我国网上团购业务活动发展迅速,用户总数和交易规模迅速增加,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网上交易形式。然而,由于网站的主体不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消费者欺诈、以次充好、虚假原价、虚假号码、“霸王条款”、彩票欺诈、售后服务不安全、维权困难等。,而相关的消费者纠纷和投诉也急剧上升。
针对网上团购的特点和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SAIC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团购管理的意见》。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七项责任和义务:建立团购商品(服务)供应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的审核制度;以合同的形式,明确集团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集团采购货物(服务)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禁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录并保存交易信息;规范团购推广活动。
同时,《意见》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确保网上团购市场准入,督促团购网站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网络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网上团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团购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