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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驳回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暂停诉讼。

上海浦东法院22日审理了深圳唯冠诉上海苹果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同一天,深圳唯冠向法院申请立即禁止销售涉案商品,而上海苹果向法院申请驳回禁令并暂停审判。

法院认为,上海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源自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和知识产权应用开发有限公司因转让合同引发的权属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美国苹果公司等的诉讼请求,但美国苹果公司等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在此案仍在审理中,所以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诉讼。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上海浦东法院驳回唯冠要求停售iPad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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