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98字,读完约3分钟
22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侵犯商标权纠纷案。23日,法院对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和苹果提出的暂缓审理申请分别作出裁决: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请求;这个案子中止了。
涉及的商标不稳定,锁定申请被驳回
针对临时禁令申请,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被告苹果公司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原产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与申请人因转让合同而产生的商标所有权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
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之前,还不确定谁拥有相关的商标权。因此,在仍然难以确定苹果在美国使用“ipad”标志是否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仍然没有依据确定被告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因此,法院认为,申请人要求法院命令被告立即停止。出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停止侵权诉讼前登记的规定。
针对中止审理的申请,本院认为,被告苹果公司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原产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与知识产权应用开发有限公司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做出一审判决,但驳回了美国苹果公司等的诉讼请求。然而,美国苹果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仍在审理中。因此,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中止诉讼。
天价索赔背后是债权人的利益
苹果可能做梦也没想到,其明星产品ipad的商标问题(它带来了技术变革)被中国公司唯冠深圳卷入其中,唯冠正委托美国公司在美国起诉苹果。
目前,唯冠的资产和商标已被八家银行查封,八家银行已决定不让唯冠破产,而是不断偿还。面对没有退路的唯冠,最有价值的可能是ipad在中国的商标权。
此前,全国40多个大中城市的工商部门开始调查ipad商标侵权事件,ipad产品在中国许多地方已经下架。苹果和唯冠之间的矛盾仍主要集中在当年的商标权转让是否涉及内地。唯冠表示,ipad中国商标没有出售给苹果,苹果过去已经承认了这一点,双方进行了长期的转让谈判;在8家银行于2010年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后,苹果公司也派出律师与8家银行协调,以有偿转让该商标,但在苹果公司强行使用ipad商标后,苹果公司开始拒绝接受该账户。
唯冠的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为28.7亿元,其中38亿元为逾期未偿贷款,其对中国银行(601988)和民生银行(600016)等8家银行的负债约为1.8亿美元。然而,唯冠表示,它仍期待与苹果达成和解。据媒体报道,八家银行认为,如果苹果愿意一次性支付4亿美元,八家债权银行将完全放弃所有诉讼。如果苹果认为价格应该更低,双方需要协商解决。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唯冠的行为与“狮子的嘴”没有什么不同,无论之前的100亿元人民币还是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