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0字,读完约2分钟
环球网综合报道5月29日,环球网财经从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佛山市2020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住房住房公积金的租赁和提取标准延续了上一年的标准,租赁最高为5040元/月,无住房最高为6930元/年。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我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出租和提取标准的通知》,个人住房公积金出租提取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室内空间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年最高额度6930元;它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说,按照无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面积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用于租赁住房。即每年可提取的最高金额为6930元(35元/m2/月×55%×30 m2 ×12个月)。
环球网财经了解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的分配标准除了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普通住宅面积的限制外,每年还会根据租金的变化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的可动用金额进行一次调整。
为响应国家“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2018年佛山市大幅提高了租金和非住房提取标准,2019年佛山市租金水平保持稳定,变化不大。基于上述情况,建议在2020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维持租赁和非住房提取的原始标准。
责任:张静文
31802377.广东佛山:没有住房的人每年的最高公积金是6930元。2020-05-29 16: 41: 25。204500.张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