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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肯定从未想到ipad商标案会在中国引发如此大的风暴,可能导致高额工商罚款、许多产品下架、公众舆论质疑和争议。习惯了被粉丝追捧的苹果开始在中国迎接挑战。 一些人评论苹果的经历。“苹果正处于十字路口。ipad商标案暴露了苹果一贯的商业风格。乔布斯离开后,这种风格需要调整。” 然而,苹果似乎并没有将此案的重要性提升到如此高的水平。据《中国商报》记者从苹果竞争对手唯冠和君创业的风险代理人处获得的消息,“在深圳法院一审判决前,苹果和唯冠进行了事件发生以来的首次高层谈判,苹果派出的最高管理层只是法律部门的负责人,并不涉及管理层。” 此案将对苹果公司产生多大影响,苹果公司未来是否仍会以ipad的身份出现在中国市场,改变出价的可行性如何?如果将知识产权案件比作一个商业战争工具,苹果在商业上会做出什么选择? 苹果的策略失控了 不管果粉、网民和消费者如何评价,这就是商标权的力量。根据中国法律,深圳唯冠目前是ipad商标的权利注册人,只要唯冠提出索赔,它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调查内容包括查询、查阅和复制相关合同、发票、账簿等相关资料,对销售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甚至与销售场所相关的情况。 事实上,根据记者掌握的材料,2011年4月,北京西城工商局查获了64款苹果涉嫌侵权的ipad产品。 2月13日,该报刊登了“苹果ipad商标权被圈绕和被圈绕升级案”,首次报道苹果深圳案一审败诉,当地工商局开始联系唯冠,希望唯冠能提供侵犯ipad商标权的证据,使苹果的侵权行为受到处罚,包括北京西城工商局向苹果北京西单直营店发出罚款通知,罚款金额为2.4亿元。 第一次审判的失败使苹果成为工商部门的热点,并为唯冠增加了另一个获胜的芯片。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双方最大的争议是侵犯ipad商标,但根本问题是利益。苹果希望以更低的价格获得ipad的商标权,唯冠希望苹果能获得更多的报酬,比如和君风险投资公司总裁李肃提出的100亿元的要价。” 事实上,2009年,苹果设计了一家名为ip的英国公司,出价3.5万英镑从唯冠台北购买ipad商标,这可以从商业上深思熟虑的战略规划中看出。 据创业副总裁黄介绍,“2010年1月27日,苹果向世界发布ipad产品信息,引起了唯冠集团的关注。之后,苹果直接派律师去找唯冠。这位负责人要求在中国大陆购买ipad商标,而这一出价只是以可能在香港诉讼中发生的费用为代价。” 然而,苹果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一贯采取的“小而广”的策略最终在中国的ipad商标权案中失去了控制。由于工商部门的干预,苹果面临工商部门的高额罚款。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罚款金额不超过非法经营金额的3倍。据易观国际称,从2010年第四季度到2011年第三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在中国大陆售出362万台。按照每套3000元的平均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108亿元。如果苹果仍未做出最终判决,工商局对苹果的最高罚款可能超过300亿元。 广东省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成了焦点 当然,无论工商局的威慑力有多大,最终的处罚可能还要等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商标侵权案件的二审判决。尽管唯冠也在全国范围内挑起战争,引发了许多诉讼,但苹果可能会以广东省高级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为由,申请暂停审理。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院长陈对记者表示,“苹果公司提出的暂停审理的申请并未被排除。”上海浦东法院是上海受理唯冠和苹果案件的法院,案件将于2月22日开审。 所有人都在关注广东省高级法院的最终判决。但是,在广东省高级法院最终判决出来之前,有一个问题必须澄清,那就是焦点问题:深圳唯冠是不是把ipad商标卖给了苹果? 在深圳唯冠,这个商标从来没有卖出去过,而苹果认为既然台湾唯冠已经卖出了ipad的全球商标权,ipad的中国商标自然也会包括在内。 对此,黄告诉记者,“卖与不卖的根本问题在于台海唯冠与深圳唯冠的关系。之前的舆论让人们觉得台湾唯冠是深圳唯冠的投资者或母公司。事实上,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之间并没有股权关系。因此,台湾唯冠无权在深圳销售。ipad商标在mainland China的标题下。” 公司名称引起的误解在黄看来,这是公司名称引起的误解。 因为根据大多数跨国公司的设计,公司的总部往往是母公司的所在地,这往往与其他地区的公司形成上下级关系,或者至少拥有一定的代理权。 然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复杂性和出于多种考虑而作出的安排正在打破这种做法。 根据唯冠提供的书面材料,“唯冠集团有限公司唯冠集团pgl于1994年由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唯冠电子有限公司(台湾唯冠)被pgl收购。1994年,唯冠集团通过其控股的唯冠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投资成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唯冠)。” “1997年,由杨先生实际控制的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百慕达成立的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并购唯冠集团,并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黄对记者表示,“台海唯冠和深圳唯冠是唯冠集团的不同法人,两者之间不存在股权或投资关系。” 那么,苹果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吗? 本案疑点重重 根据唯冠提供的材料,“2009年12月23日,知识产权公司签署了由其律师起草的整体转让协议及相关商标注册材料(国家商标注册清单),这些材料经常是由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何爱文、黄玉清律师带到台湾的。在台湾公证员马、麦(唯冠台湾)的审查下,在公证员提示阅读的情况下,麦查看了协议及附件,发现附件中列出了两个在注册为深圳唯冠的商标。麦当即表示,这两个商标是深圳唯冠的。他本人并未获得深圳唯冠的授权,但知识产权公司仍要求麦在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字。” "在台湾的签约仪式结束后,麦回到深圳,向杨先生报告说,ip公司也想购买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杨先生立即予以拒绝。原因是,2009年底,深圳唯冠开始恢复生产和业务转型。与此同时,所有资产也处于代表中国银行(601988)、民生银行(600016)、法院和其他单位的银行集团的监管之下,客观上不可能出售ipad商标。” 那么,“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两个用户被列为深圳唯冠的商标”,是因为苹果不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误认为台湾唯冠有足够的代理权,还是故意的? 此外,如果仔细分析,几个时间点非常有趣。 2010年5月,苹果公司因未能与唯冠在讨论ipad商标一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唯冠不仅以台湾唯冠作为买卖协议的主体提起诉讼,还告知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唯冠深圳有限公司和杨致远,他们都不是协议的主体。 2010年5月底,苹果公司在深圳中级法院对深圳唯冠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属于苹果公司。 2010年9月17日,苹果在两起案件中未经最终判决就在中国市场推出了ipad产品。 唯冠认为这是一种“强迫行为”,和君风险投资公司作为一个全风险代理人加入进来,并在唯冠债权人的支持下对苹果发起了一场战争。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苹果的“强行”进入背后一定还有另一个芯片?苹果的芯片会是什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我看来,苹果大约有两个芯片。首先,它可以在中国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例如,创新工场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在微博上说:不小心和你玩太过分了。一些公众舆论会认为唯冠在作弊。” 上述人士还告诉记者,“苹果强大的财务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可以让他在香港等很多地方打持久战,唯冠作为一家陷入严重债务危机的公司,希望在香港诉讼中胜出。这应该是苹果的第二个芯片。” 熟悉it产业链的业内人士李强(化名)告诉记者:“苹果产品大多在中国制造,苹果一直支持富士康,富士康为中国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包括缴纳大量地方税,如果苹果威胁要取消这些加工订单,将对中国政府造成巨大压力。” 一些网民建议苹果可以“改变标准”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上的信息,从apad到zpad的大部分商标已经注册。如果苹果想留下“pad”标志,很难在26个字母中选择前缀。 背景资料 IpaD商标案的由来 各国的商标法基本上都遵循“先注册”的原则,即谁先注册商标,谁就有权拥有该商标。深圳唯冠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1年获得“ipad”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此后,从2001年到2004年,台湾唯冠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获得了“ipad”注册商标的八项独家使用权。 苹果于2009年8月11日在英国伦敦注册为一家知识产权公司。2009年12月23日,知识产权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该协议第一条规定,台湾将总共向知识产权公司转让10个商标,包括所涉及的商标,价格为3.5万英镑。 然而,在得知苹果销售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后,深圳唯冠向苹果提出,深圳唯冠是涉案商标的真正所有人,并要求苹果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深圳唯冠是否将ipad商标卖给了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该商标从未售出过,而苹果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总部)已售出ipad的全球商标权,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自然会被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