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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说,也许最重要的是专利和商标。ipad商标纠纷可能会伤害苹果。目前,由于一审败诉,ipad撤案令已经在许多省市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检查”涉嫌侵权的ipad 2。业内专家表示,如果苹果再次败诉,或者向对方支付高达100亿元的商标侵权费,似乎ipad商标的所有者唯冠国际给了苹果一个很大的打击。

苹果商标侵权案的细节

被控商标侵权

2010年10月26日,唯冠国际作为ipad在中国的商标所有人,再次向苹果出价100亿元。专业人士认为,苹果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或面临赔偿。

1月29日,据报道,苹果将平板电脑命名为“ipad”时可能会遇到商标问题,因为富士通已经申请了这个商标。据国外媒体报道,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的信息,富士通在2003年申请将“ipad”作为手持计算设备的商标。在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一份文件中,苹果表示将对富士通的申请提出异议,并需要在当地时间2月28日之前提交相关文件。富士通的律师爱德华彭宁顿昨天说,“苹果可能需要与我们谈判,但我们还没有与苹果直接接触。”

ipad下架令 或让苹果元气大伤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文件,特拉华州的一家机构于1月16日申请了一种设备的“ipad”商标。申请表明,该商标将涵盖包括计算机、纸张、玩具和通信设备在内的各种商品。苹果公司利用特拉华州的一家代理机构申请了“iphone”商标。到目前为止,苹果还没有对这份报告发表评论。

苹果输掉了第一场审判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知识产权应用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判决:原告苹果公司败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了上述两个案件,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和10月18日举行了三次庭审。最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欲以商业方式取得他人商标,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并应与商标所有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由原告知识产权公司和唯冠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与被告之间的禁止反言代理不成立。因此,原告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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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销售或被禁止销售

苹果第一次试用的注册信息显示,唯冠拥有ipad的注册商标

败诉后,苹果和深圳唯冠公司关于ipad商标的斗争越来越激烈。据媒体报道,2012年2月,河北省石家庄市许多苹果授权经销商已经撤下ipad2,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也于12日查获45件侵权ipad2。

深圳唯冠律师谢湘辉透露,截至目前,已有9个省市近20个工商部门介入ipad商标侵权案件的调查。唯冠还打算向海关申请禁止苹果ipad产品的进出口。苹果公司已经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并将于2月29日开庭。目前,苹果一直保持沉默,没有回应。

唯冠打算向海关投诉

谢湘辉还透露,深圳唯冠正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不仅如此,唯冠还表示,苹果以3.5万英镑的价格从一家在英国注册的公司购买了ipad商标,这在法律上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根据美国法律,因未披露购买意向而存在“欺诈嫌疑”,并打算以此为由在美国对苹果提起诉讼。

唯冠的另一名律师马指出,深圳唯冠目前尚未向苹果提出具体赔偿金额,以便与苹果达成和解。“唯冠没有正式报价,苹果非常自豪,没有听取报价的诚意。”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ipad下架令 或让苹果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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