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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稿)今天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本法。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对促进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过去10年来,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新技术和新应用不断涌现,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许多方面已经不适应。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依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要求,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坚持开发与管理并重, 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有利于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信息。 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同时,建立了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为核心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明确了论坛、微博等服务的许可制度,规范了网站运行的准入条件,强化了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范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