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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百园”活动的通知》。 《科技日报》3月27日,科技部网站公布了《科技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百城一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一批先进适用的地方重大科技成果的实施和转化, 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起了“科技防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100个城市、100个园区行动(以下简称“100个城市、100个园区”)
据悉,“百城一园”行动的实施周期为2020-2021年。省级科技和财政部门组织和选择约100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和约100个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开展行动。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择不超过三个城市和公园,湖北省不限制数量,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选择一个城市和一个公园。
《通知》提出了实施的四个方面:
——推广应用“百城”先进技术成果。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为实施主体,将技术推广和应用示范与恢复生产、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我们将关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智慧城市(社区)、健康和健康等主题。按照“一城一主题”的原则,巩固业务任务,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等部门的作用,快速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工艺流程包和科技授权典型案例的应用,为城市开展主题建设提供系统的技术解决方案,支持和服务地方防疫和创新发展。
——推广应用“百园”先进技术成果。以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为主要实施主体,以生物技术、未来食品、医疗设备、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为重点,按照“一园一业”的原则,明确产业创新发展任务,发挥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优势,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积极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研团队的重大成果,督促企业积极接受和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和创新解决方案在产业链上快速应用。
——做好信息共享和先进技术成果服务。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科技防疫——先进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科学筛选和发布科技成果和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等新应用场景的典型案例。省级科技部门要及时梳理实施“百城一园”运行的主要技术要求,引导“百城一园”积极应用成果平台发布的先进技术。
——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各地要引导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新的研发机构在“百城一园”试点成熟和技术咨询中发挥支撑作用。通过举办“百城一园”专题路演等活动,支持科技成果,提升“百城一园”运行的整体效益。(记者刘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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