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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有序推进,飞翔。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再次强调保护宽带接入用户在“最后一英里”的自由选择。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已要求地方通信管理部门与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加强和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电信企业执行原信息产业部和原建设部200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道和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积极探索通信配套设施验收和房屋竣工验收的整体协调机制,确保用户自由选择使用电信服务。
对于运营商来说,住宅宽带的布线权意味着一个长期、巨大和稳定的客户群,这是一个巨大的利润。因此,一些宽带运营商违反规定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合作,不让其他宽带运营商进入,形成了对住宅宽带接入的事实上的垄断,剥夺了业主的自由选择。因此,宽带价格偏高,服务不到位。
对此,分析人士表示,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范了上述现象。我国《电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依法选择其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服务,《物权法》还规定,电信配套设施应当属于业主共有的设施之一,是开发商在建造住宅时为满足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功能要求而必须建造的配套设施之一,应当由业主共用。
“只是过去很多违法者对法律法规不够重视,相应的处罚力度不够。”上面提到的人说道。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要求地方通信管理部门积极加强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尽快出台并实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光缆预部署规范,制定并完善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