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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ipad商标诉讼终审庭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苹果和深圳唯冠都提交了新证据,并进行了交叉质证。下午,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进行了约两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当法院询问是否接受调解时,双方都表示需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主审法官立即宣布审判结束,案件将在另一天宣布。 ■苹果: 深圳唯冠参与了ipad商标权交易 在最终审查之前,苹果将其代理人变更为在中国知识产权诉讼领域实力最强的金木律师事务所。与前任律师不同,新律师同意本案的权属争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不再坚持适用香港法律,也不再坚持将台湾唯冠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在法庭上,苹果出示了许多新证据,其中最关键的是用深圳唯冠信头写的签名信,内容是ipad商标转让,签名人是唯冠董事长杨荣山。苹果还出示了交易参与者麦的名片,证明他是深圳唯冠的法律总监,当时双方有很多邮件往来。 苹果表示,一审判决错误地认为所有参与人不能代表深圳唯冠,但杨荣山当时是深圳唯冠、台湾唯冠和唯冠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唯冠的很多员工参与了ipad商标的转让过程,因此不能说深圳唯冠没有被授权。 ■深圳唯冠: 该商标转让未得到债权人的批准 至于来自苹果的新证据,深圳唯冠的律师认为该邮件本身有特殊提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苹果控制的知识产权公司与台湾唯冠达成的协议对深圳唯冠不具有约束力。 在法庭上,深圳唯冠还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即债权银行之间的框架协议,该协议显示,深圳唯冠的8家债权银行对其资产进行了监控,因此商标转让问题需要提前向债权人报告,并进行沟通和决策,但深圳唯冠没有就转让做出决定,也没有进行报告。这位律师试图证明,即使深圳唯冠参与了交易,ipad的商标转让仍然无效。 苹果指出,银行间框架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限制深圳唯冠的运营,相反,它鼓励交易。这一证据只是证明深圳唯冠出售ipad商标是合法的。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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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唯冠ipad商标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