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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年1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的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一些媒体分析师认为,此举将对互联网地图行业产生更大影响。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相关负责人2月1日表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基本完成已知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资质认证。截至2012年1月31日,全国共有151个单位获得了一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证书,128个单位获得了二级资质证书。
负责人表示,2012年2月1日以后,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技术监管,重点监控已停止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新形式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已进入互联网地图服务领域的网站。对不具备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资格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谈和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