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3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5日电-中央银行网站今天发布公告,征求公众对《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支付账户的开立实行实名制,要求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或假名支付账户。
根据公告,为规范和促进网上支付业务发展,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2012年1月13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
联系人:郝亚红吴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方成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件:hyahong@pbc.gov
传真:010-66016748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公众对《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全文)(征求意见稿)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