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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的电信业,3g的快速发展是可喜的,但反垄断调查、三网融合、校园恶性竞争等事件也从一个方面暴露了我国电信业监管的漏洞。许多行业专家对行业监管的缺位和越位表示担忧。电信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顶层设计,备受关注。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所研究员丁道勤指出,现阶段的许多事件反映了电信行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其根源在于电信企业的国有产权结构体系和竞争对手的产权身份。预计2012年行业监管将继续加强。 201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电信业监管的重点 记者:请分析2011年电信业监管的特点。 丁道勤:2011年,中国电信市场总体平稳发展,3g等新业务应用继续丰富和拓展电信产业链。总的来说,电信监管总体上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三网融合进展缓慢,进度比预期慢,许可证至今尚未发放,三网融合法律适用仍存在许多盲点,监管体系中的矛盾不断涌现。 其次,基础电信市场整体市场结构不断优化,但相关市场集中度仍偏高,相关监管政策进入评估调整期。中国移动占据了移动市场三分之二以上的收入,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市场的份额基本稳定。南北宽带市场集中,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为“宽带反垄断”。校园市场排他性恶性竞争频繁,工信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商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运营行为的意见》。关于超范围运营的争论仍在继续,宽带竞争政策正面临评估和调整。第三,实名制管理措施不断出台。2010年9月,纠纷中实施了手机实名制,相关配套措施需要跟进。 第四,互联网市场不公平竞争频繁发生,行业受到纵向挤压,抑制创新,缺乏行业监管重点。2011年10月,淘宝商城以商户管理系统升级为由,单方面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导致大量中小卖家恶意操作。腾讯与uc、360等企业有许多诉讼,国内互联网企业在海外上市时遭遇信任危机,这给行业监管机构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五,移动互联网市场发展迅速,移动智能终端管理措施脱颖而出。智能手机用户的隐私泄露现象出现,对用户的隐私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有效保护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促进智能终端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研究制定移动智能终端管理办法。 简而言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贯穿于电信行业的监管之中,是电信行业监管的既定目标,也体现在具体的电信监管中,如不断加强对新技术和新业务领域用户权益的保护。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