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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勇
我不知道6月4日第一次审判的结果,但是等了这么久,我终于离希望更近了。辽宁省营口市董先生是圣富岗的中小投资者。自2018年上半年他委托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要求权利保护以来,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今年5月初,董先生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垫付诉讼费的通知,并支付了案件受理费4825元。现在,他急切地想知道第一次审判是什么样的,以便评估他什么时候能得到多少赔偿。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4日对此案进行了网上审理,目前还没有判决。
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证券权利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该审判涉及两家代理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执行日期、披露日期(或更正日期)、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生激烈对抗,合议庭没有当场宣判。
投资者已经起诉要求权利保护
手段特别糟糕,涉及的金额非常大。从2010年到2017年的许多年里,圣富岗都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录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相关文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措辞强硬的表述,认为违法行为持续、一致、持续时间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害。
2019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对st富岗及45名相关责任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赵明远、董事等7人发出《市场禁入决定书》,责令st富岗改正并予以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45个相关方受到警告,并被处以3万至30万元的罚款。包括赵明远和董事在内的7人中有5人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2人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10年。
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结论是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维权的重要前提。随着处罚决定的正式公布,今年上半年,相关律师已经通知参与维权的投资者印刷并提供相关的和解材料。
2020年5月19日,st富岗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截至该日,公司已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件155件,法院已受理诉讼索赔总额2816.92万元。
6月4日的审判尚未宣布,投资者已经起诉了160多起案件,与宣布的日期相比,这一点没有太大变化。6月9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圣富岗投资者关系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未来对公司的影响还不确定,目前金额不太大。
然而,记者也注意到,在2019年年报中,st富岗给出了重大风险警告,表明其可能面临小股东索赔的风险。
关于本案目前的维权规模,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告诉《证券日报》,他的团队代表了200多名投资者,涉及金额超过5000万元。一些律师向《证券日报》表示,预计此案的起诉数量将超过1000起,起诉金额将非常大,这可能会打破近年来股东权益保护的新记录。
披露日仍有争议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关于本案的披露日期(或更正日期),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披露日期是圣富岗自我暴露清单的公布日期。即2018年1月31日;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处罚预告的公告日期为2019年7月9日。该律师表示,披露日期最终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决定,这三种观点目前都有可能被法院采纳。
2018年1月31日,圣富岗发布公告,对以前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调整,暂停交易验证,并表示经过自查发现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真实的问题,可能涉及到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重大调整。同时,公告称,此次重大事件涉及的内容可能会影响以前年度报告的数据,导致2017年及调整后的前一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负,导致持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律师齐认为,法院最终确定披露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的可能性更大。
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期是确定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重要节点之一,也是确定投资者损失的计算基准时间。st富岗于2011年4月14日披露了2010年度报告,结合中国证监会对st富岗的行政处罚结论,齐律师认为2011年4月14日更有可能是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期。
然而,实施日期和披露日期都需要由法院最终决定。齐的律师建议。
应尽快提出权利保护要求
2018年,破产重组顺利完成,摆脱了沉重债务的圣富岗轻松前行,经营业绩大幅提升。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年报数据,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1亿元,净利润3.02亿元,特别是能够更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的非净利润大幅增长,达到2.09亿元。今年第一季度,公司运营保持良好势头。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8019.47万元。
根据我们以前处理库存索赔案件的经验,赔偿可能会很大。当然,具体的赔偿金额取决于法院起诉后的决定和公司的辩护情况,也可能会扣除一些系统性风险。如果公司状况良好,也有可能在起诉后达成和解协议。齐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投资者在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购买圣富岗股份,并在2018年1月31日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准备提出索赔。但是最终的索赔条件需要由法院决定。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齐律师表示,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之日起三年。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对st富岗处以罚款,符合索赔条件的受害投资者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正式索赔诉讼,并要求上市公司st富岗及其他责任人赔偿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股东权利保护是有时效的。虽然离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限还有两年多,但此类案件的审判期一般都很长。我们建议合格的维权投资者应尽快委托律师起诉。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还提醒受损的投资者尽快捍卫自己的权利。
(编辑乔传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