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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北京每天产生近2.6万吨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1.1公斤。该市的29个垃圾处理站正在满负荷运转。5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那么,作为垃圾分类义务主体的北京个人和单位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非法释放的惩罚是什么?此外,如果餐饮和外卖商家自愿提供一次性餐具,他们将如何受到惩罚?
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
上海将于2019年7月1日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议,但这并没有改变中国在一线城市推广垃圾分类的决心。随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职责,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并有权举报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
在修订之前,该条例只要求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分类”;现在要求“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虽然只有几个字,但法律义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只规定单位和个人需要分类放入生活垃圾。另一方面,从5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承担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总体义务,但不仅限于交付范围。
在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方面,北京充分吸收了上海的经验,从用户的角度优化了垃圾分类。上海的垃圾分类法规主要根据垃圾处理的分类需要,将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然而,这也给许多不了解垃圾处理原理的上海市民带来麻烦,例如,饼干和干瓜子是湿垃圾,而湿纸巾是干垃圾。北京新修订的《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具有底部覆盖特性的垃圾,并从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的角度进行分类,从而降低了分类门槛。此外,鉴于废旧家具和家用电器等废旧物品数量巨大,该条例要求将这些物品单独堆放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的人指定的地方。
违反者可以通过自愿参加社区服务来免除处罚。
对于个人和单位违反垃圾分类的行为,《条例》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处罚主体和程序: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不鼓励垃圾分类;对拒不听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依照前款规定应当受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受行政处罚。
《条例》不仅明确了处罚的主体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而且指出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劝阻先行”,行政处罚只能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进行,体现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立法理念。与此同时,这项立法的一个亮点是,个人可以“自愿参加社区服务”,以此替代不处罚,也体现了个人“教育第一”的立法理念。至于个人可以不受处罚地参与何种社区服务活动、参与期限等具体措施,与社区街道衔接后,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仍需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执法程序。
此外,违反垃圾分类的单位也将承担“信用”责任。《条例》规定,单位违反《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执法机关应当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相关信息。
餐饮经营者不得自愿提供一次性餐具
《条例》除要求单位和个人承担一般垃圾分类义务外,还要求物业、餐饮、酒店、快递等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参与垃圾分类,体现了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原则。
首先,《条例》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新角色。根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垃圾分类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一方面,有必要承担日常管理义务,指定放置废旧家具、家用电器和其他大件废物的地点,并指定放置建筑废物的时间和地点。另一方面,他们也承担一定的监督责任。如上所述,如果个人不遵守垃圾分类的义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可以劝阻他。如果不听劝阻,他可以依法向城管部门举报,城管部门将予以处罚。关于公共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认定,《条例》明确规定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区采取单位自管,由单位负责自行管理。
第二,对于饮食业经营者、饮食业分销服务提供者和酒店业务单位,规例规定他们不得自愿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和盥洗用品,以尽量减少从源头产生的家居废物。以上各类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第三,对于快递业,条例要求其使用电子货运单和可降解和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以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物的产生。鼓励快递业采取相关措施回收快递包装材料。
废物分类,立法第一。新修订的《条例》为北京垃圾分类奠定了全面的框架基础。对于相关部门来说,立法中委托的工作既是权力也是责任。对承担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的相关行业的个人、单位和企业,需要履行守法和监督义务。
亮点解读
1、符合条件的可安装餐厨垃圾处理机
据媒体报道,在上海实施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许多家庭安装了餐厨垃圾处理器,以减少垃圾分类带来的额外工作。但是,由于在市政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导致一些住宅区出现管道堵塞,住宅物业公司介入。
作为回应,北京的《规定》明确规定,合格的居民区和家庭可以安装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这也意味着每个家庭都可以在厨房里安装自己的厨房垃圾粉碎机,并且有一个初步的法律基础将粉碎的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污水管道。即使有条件的社区也可以逐步推广安装厨房垃圾处理器。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上述安装标准仍需相关部门进一步澄清。
2.尚超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购物。
此前,北京大型超市普遍实施塑料购物袋收费措施,但在市场、农贸市场等流动摊贩较多的商业区,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没有受到严格监管。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指出,本市禁止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网点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根据违反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外,对首次违反的将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无论是在尚超购物还是在市场购物,市民现在都必须为塑料购物袋付费。这从源头上抑制了对塑料袋的需求,减少了生活垃圾的产生。
3.自助餐有收取高额费用的法律依据。
目前,当个人去自助餐厅消费食品和饮料时,他们提供的食品和饮料的“任意使用和任意浪费”现象有望在法律层面得到抑制。
在此之前,为了节约成本,自助餐厅还在商店或出售食品的显眼地方给消费者“量体裁衣”的提示。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提示应该是一个具有平等主体的正式合同条款。如有争议,此类条款的法律效力需由司法机关决定。目前,《条例》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促使消费者合理消费,并订购适量的食品。提供自助餐的人在得到提示后,可以对超过合理限度的剩菜收取费用。也就是说,北京的餐饮经营者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让消费者对剩菜合理收费。消费者在选择自助餐时也应注意适当的使用,以避免剩菜的出现。
责任:张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