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79字,读完约7分钟
本文原标题:“不得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营业性演出……该草案公开听取意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现在公布条例(草案)及证明全文,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请在年7月1日前将编辑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实务委员会 联系方式:田济民联系电话: 0471-6600643,6600641 (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23269327@qq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邮政编码: 01002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年5月31日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乌兰牧骑的建设、快速发展、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乌兰牧骑多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向基层发扬艰苦奋斗,甘于献身的优良以前传达,丰富基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推进优秀的民族文化传承和创新。 乌兰牧骑多次队伍短小精干,节目小型多样,队员一专多能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把乌兰牧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乌兰牧骑的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快速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民族事务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搞好乌兰牧骑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乌兰牧骑是公益的一类事业单位,履行(推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创作接地气、传人、留下的文艺作品。 (3)开展公益性演出(四)指导大众文艺活动,培养基础雄辩文艺骨干(五)继承民族民间优秀的以前传承的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乌兰牧骑的创作方法、表演形式、传达途径(六)法治推广 第七条乌兰牧骑创建的核应综合考虑其服务范围和所在地区的快速发展水平等因素,保证乌兰牧骑履行职责 乌兰牧骑应招募外队员编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乌兰牧骑中熟练采用本地区少数民族语言的队员必须达到一定比例 乌兰牧骑队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专业信息和专业技能,乌兰牧骑队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九条乌兰牧骑开展基础公益性公演每年必须超过一百次 乌兰牧骑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 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乌兰牧骑事业的快速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乌兰牧骑创作、演出和训练专项经费 第十一条旗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保障乌兰牧骑彩排演出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 第十二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乌兰牧骑队员退出机制 对于连续从事15年以上的专业舞者,根据本人的申请,可以部署到文化、教育、社区等相关机构,保存原来的职务待遇。 连续工作30年以上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队员,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退休退休退休 第十三条乌兰牧骑队员的职务审查必须考虑其从业特殊性,对政策加以倾斜 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对乌兰牧骑队员的教育训练 第十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两年组织乌兰牧骑的业务审查判断 第十六条具备条件的大学、职业大学和科研机构要开展乌兰牧骑人才定向培养,建立乌兰牧骑训练基地,开展乌兰牧骑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乌兰牧骑企业品牌建设,建立乌兰牧骑以前传来的古典企业品牌作品保护名单 第十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乌兰牧骑相关史料的征集、整理、保护和研究事业。 乌兰牧骑要搞好艺术文件及实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电影电视、出版等媒体和手段,传达推广乌兰牧骑、乌兰牧骑文艺精品 20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支持乌兰牧骑的对外文化交流 第二十一条自治区鼓励乌兰牧骑建设成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和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第二十二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乌兰牧骑事业迅速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职工在乌兰牧骑建设、快速发展、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的,对负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草案)》的证明1、乌兰牧骑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乌兰牧骑的产生和迅速发展是党的文艺路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功实践,也是革命以前流传的重要成果 六十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一代乌兰牧骑队员不忘初心,记住使命,始终扎根于基础,服务人民,永远保持本色,无私奉献,守望合作,艰苦奋斗,为广大农牧民输送欢乐和文明,为党的呼声和配 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多次观看乌兰牧骑演出,会见乌兰牧骑队员,呼吁全国文艺界“向内蒙古乌兰牧骑学习”。 江泽民、胡锦涛同志看乌兰牧骑公演给予肯定,提出过期待 年1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回复乌兰牧骑队员,亲切称赞“乌兰牧骑是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鼓励乌兰牧骑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 赋予新时期乌兰牧骑新的历史使命,为乌兰牧骑事业的迅速发展指明方向 制定《乌兰牧骑条例》,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以前,乌兰牧骑精神,推动乌兰牧骑事业迅速发展,对乌兰牧骑,更好地承担推广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优秀民族文化 二、有待证明的问题(一)乌兰牧骑的性质和大体上对《条例(草案)》规定了乌兰牧骑的性质:乌兰牧骑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 《条例(草案)》规定了乌兰牧骑事业迅速发展应遵循的大体:乌兰牧骑多次以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方针,向基础,发扬艰苦奋斗,甘于献身的优良以前传达,基础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 乌兰牧骑多次队伍短小精干,节目小型多样,队员一专多能 (二)就乌兰牧骑的职责和义务《条例(草案)》列举了乌兰牧骑的职责 乌兰牧骑首要承担推广、创作、演出、指导、服务、创新等功能 而且,《条例(草案)》对乌兰牧骑每年开展基础公益性公演的场次作了具体规定。 (三)乌兰牧骑保障措施《条例(草案)》规定:一是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乌兰牧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乌兰牧骑事业快速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乌兰牧骑创作、演出和训练专业 保障乌兰牧骑彩排演出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交通手段二是规定乌兰牧骑编制的核定,要综合考虑其服务范围和所在地区的快速发展水平等因素,保证乌兰牧骑履行职责。 三是建立乌兰牧骑队员进入和退出的机制四、乌兰牧骑队员的角色评定给予政策倾斜。 五、对乌兰牧骑的企业品牌建设、基地建设、教育训练、审查判断、史料档案管理工作作了专业规定。 六、对乌兰牧骑事业快速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七、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职工在乌兰牧骑建设、快速发展、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钦柏校正:杨文娟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的官方微信。 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