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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很多“适龄”青年逃不掉的热词,从以前就流传下来的意义上来说,是长辈认定你是“成人”的标准 从表面上看,节日里“发出结婚的悲鸣”按时出现,“出轨”、“离婚”定期出现在热搜中,体现了我国人民婚姻观的一些变化 但是民政数据显示,从2005年到2005年的11年间,内地居民整体结婚年龄延迟,离婚人数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由于年鉴数据的限制,我们只能粗略地表达各省和直辖市的概况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观念的水位在静静地变动 结婚年龄延期区域差异很大我国各省居民的结婚年龄差异很大 年,全国结婚登记人数中,26.3%为20-24岁 一共有14个省超过这个水平,除了广东和河北是中西部省 其中,河北省当年登记人数的36%是20-24岁人群,是隔壁北京(7% )的5倍。 地区间的“婚姻常态”如此不同,离家在一线城市战斗的城市青年面临的“强制婚姻”压力也很容易理解 鉴于男性不能比22岁早,女性不能比20岁早,在20-24岁年龄段结婚的人第一次结婚的情况较多 许多研究者分解过初婚年龄的影响因素 发现教育、职业、家庭对初婚年龄有显着影响,教育程度对女性初婚年龄的延期效果大于男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20岁到24岁的结婚者比例折射出各地女性的教育程度、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 离婚人数逐年增加与数十年前不同,“共同生活”的经济结合不再是青年的主流观念 人们更重视个人的选择和自由,对离婚的接受度也更高 即使各省市区的人口发生变化,也可以从离婚率(当时的离婚对数和结婚对数之比)看出某处的结婚状况 从2005年到2005年,很多省的离婚率上升,离婚人数在增加 从国家统计局的地区划分来看,东三省的离婚率比大部分省市高 究其原因,从2005年到2005年,黑龙江和吉林居民的结婚对数增加了约40%,而离婚对数分别上升了200%和119%的辽宁,结婚人数在11年间只上升了23%,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50% )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城市发生了居民“政策性结婚、离婚”,不能排除干扰 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受结婚“吉年”的影响,农历年有两个立春(“双春”)还是没有立春(“无春”)会影响登记结婚的人数。 所谓“吉年”不过是农历和新历的偶然一致,但在某些地方影响很大 “无春”和“双春”在过去11年交替出现4次,从省级数据来看,对人们的结婚意愿没有严重影响 初婚的比例下降,离婚的人变多了,再婚的接受度怎么样? 一般来说,在离婚率高的省市,如果结婚观念明确的话,再婚人数在总结婚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应该也很高。 例如,北京、上海、重庆的初婚比例下降到70%,表明对再婚的接受度很高 全国初婚率持续下降,但仍有几个省没有上升,超过95%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