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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四川”微信公众号于8月14日日前得到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务委员会、副院长卓义才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起草审查调查。
调查,卓义才的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与他人合作转移证据,隐瞒,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忘记领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费用卡,失去使命,与黑恶势力并肩,汀一下子容忍黑涉恶活动,作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行动。 利用违规和干预执法活动的职务便利,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避免公安机关查禁、追究债务等方面提供援助,领取财产。
卓义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从业纪律,构成职务,涉嫌受贿犯罪,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差,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省委批准,决定对卓义才给予党籍处分。 省监狱委员会对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征收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产随案移送。
(原题为“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务委员、副院长卓义才因严重违反纪律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