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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善忻州市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比较有效地减少重型柴油卡车和散装材料运输车废气排放对忻州城区空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忻怏 年12月7日0时至2021年3月31日24时,经由忻州市城区重型柴油卡车和散装运输车材料实施分流措施。 所有过境大型卡车、散装材料运输车按以下路线通行。
从原平市方向静乐县(国道g337 )、宁武县(省道s312 )的车辆通过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 )出国。
二、从原平市方向开往太原市方向的车辆通过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 )出国。
三、从静乐县(国道g337 )、宁武县(国道g337 )开往太原市、原平市方向的车辆通过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 )出国。
四、定襄县开往忻州市的车辆从黄榆线(国道g337 )曹张高速口高速出境。
五、从太原市开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国道( g108线)豆罗高速口高速出境。
六、出发地、目的地是忻州市城区重型柴油卡车和散装材料运输车辆不在这次分流管理限制范围内,但需要遵守忻州市现有的大型卡车管理措施和市大气污染防治事业领导小组发布的限制通知。 在市范围内必须生产、生活通行的车辆可以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手续,申请通行证通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罚。
忻州人民政府
十一月三十日
资料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的版权是原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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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速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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