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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志,信守身世,信不待人,信不忘立信,一定要诚实。 ”。
让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的明确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闻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庐向法院提出生效法律文件的明确义务
被执行人履行一切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的,可以向本院申请从失信的被执行人名单中及时屏蔽该消息。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情节严重违反刑法的,本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通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线索通报电话: 0871-68965699 0871-68965701。
—结束—
原题:《早见! 庐劝法院露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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