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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绥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冯某等36名坏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此案是“扫黑除恶”专业斗争展开后绥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个恶性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由3名会员法官和4名人民审判员组成共同议院负责审理。
公诉机关从2007年到2007年,被告人冯某为主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集结,以暴力和其他手段,在米脂县和周边地区多次牺牲,故意伤害,高利贷,强迫交易,干扰赌场, 建议冯某等36人必须以土地非法转让权罪、牺牲案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高利贷罪、强制交易罪、证言罪、赌场开设罪、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午,36名被告人全部被审判。 部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纪检、政法相关机构、社会大众及被告人、受害者家属参加旁听。 为了实现疫情防治和审判工作的“双手抓住”,绥德县人民法院运用现场直播新闻化技术手段,实现旁听和审判现场分离,切实保障旁听人员的权利。
目前,此案正在有序审理中。
原标题:“绥德法院公开审理风水岗等3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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