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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通知,表示将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音的推广和使用。推广期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据初步估计,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音将增加消费1350多亿元,实现年节能约120亿千瓦时,相当于400万吨标准煤。
通知规定了财政补贴产品的种类和分级补贴标准,如250元/台-400元/台,速度可控性空改为240元/台-400元/台。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促销企业在签署收到补贴并承诺配合相关检查意见后,将及时向消费者支付补贴资金,并据实与中央政府进行清算。
同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节能产品质量、能效水平、推广产品数量、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监管,并实施扣发补贴、罚款、取消推广节能产品资格等处罚。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虚假标注产品能效等级的企业,以及编造虚假促销信息骗取补贴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