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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记者今天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腾讯公司诉“360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
据悉,腾讯不仅要求停止“360扣保镖”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和传播,还要求360赔偿1.25亿元的经济损失。同时,连续三个月在网站主页(360,360)上占据显著位置,在新浪、搜狐、网易主页上占据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第一版报纸上占据显著位置。
据了解,广东省高级法院于去年9月受理了此案。根据起诉书,2010年10月29日,腾讯发现360通过其www.360网站向用户提供了下载的“360纽扣保镖”软件,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推广。“360扣保镖”直接针对腾讯qq软件,声称拥有“qq体检”、“加速qq”、“清除qq垃圾”、“上qq广告”、“查杀qq木马”、“确保qq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功能模块,实质上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对腾讯qq软件进行诽谤、破坏和篡改的功能。同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腾讯qq软件中的增值服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同时,360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被嵌入到qq软件界面,借此机会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
腾讯认为,上述360行为不仅破坏了其合法的商业模式,也严重损害了其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及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因此,360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公平竞争。
至于为何提出1.25亿元的高额赔偿,起诉书称:“被告(360)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原告(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原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使用户不再享受高质量、安全有效的即时通讯服务,最终损害了用户的利益。原告主张赔偿金额1.25亿元并不夸张。”
这是“3q战争”后双方在法庭上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此前,腾讯于2010年11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360隐私保护人”不正当竞争诉讼,并于2011年9月底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根据判决,360方诽谤腾讯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有必要在360网站和《法制日报》的主页上发表公开声明,消除影响,赔偿腾讯4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与第一次诉讼明显不同,腾讯的索赔从400万元增加到1.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