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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深圳唯冠起诉苹果总经销商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权,这是在上海的第一次审判。然而,经过四个小时的辩论,法院未能在法庭上做出裁决。
据悉,根据安排,法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证据交换阶段。第二阶段是对原告申请强制令和被告申请中止审判的说明。然而,双方在交换证据阶段不得不开始辩护,这使得法官不得不多次维持现场秩序。
昨天,深圳唯冠分4组提交了17份证据。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诉讼前禁令,要求在诉讼宣告前禁止苹果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ipad,并表示愿意为苹果可能遭受的损失提供担保。此外,唯冠还要求拆除店内ipad商标,销毁相关宣传资料,并向报社报告澄清,要求赔偿1万元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唯冠指出,他们在2000年拥有ipad商标,此后一直在生产相关产品。作为证据,深圳唯冠还专门展示了他们的“ipad”产品出庭,而产品包装描述了一个“超薄液晶显示器”。
另一方面,苹果公司认为唯冠ipad产品尚未进入市场,商标权目前不稳定,因此向法院申请终止本案的审理。与此同时,苹果在法庭上出示了新的证据,证明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已批准ipad在中国的商标权转让。苹果提供的证据是ipad在中国的商标权转让协议审批表,杨荣山在该表上签了“准”字。然而,法院没有接受这一证据。
对于争论的双方,浦东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判。法官宣布,他将根据证据和庭审现场的交叉询问,对原告的“禁止销售”和被告要求终止庭审做出书面裁决。
与这起商标纠纷形成对比的是,苹果似乎一步一步被动了。首先,去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苹果公司关于ipad商标专用权应归苹果公司所有的主张,并要求赔偿400万元人民币。随后,唯冠相继反诉苹果经销商,昨日的被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ipad在整个大陆的总经销商。
根据以往苹果惠州经销商第一次败诉的经验,如果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这次败诉,ipad产品将因在中国大陆侵权而下架。此外,ipad3的发布和销售也可能受到影响。
从法人的角度来看,苹果更有可能输掉这场官司。然而,昨日庭审结束后,郭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唯冠律师的代表谢湘辉表示,唯冠和苹果极有可能庭外和解。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具体的购买价格将在下一次谈判中正式协商。
“对于濒临破产的唯冠来说,这个商标就像一根救命的稻草。坦率地说,它只是想得到尽可能多的钱。然而,如果对苹果来说困难重重,对双方都不利。”电信行业观察人士向立刚表示,唯冠现在所做的只是增加与苹果的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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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冰与火”
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正如火如荼。昨天,一位消息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不仅“ipad”商标,而且与ipad相关的通用网站和无线网站都不在苹果手中。苹果在中国继续使用ipad商标和网站等知识产权并不容易。
另一家美国公司facebook尚未进入中国市场,它已开始保护中国商标,并注册了自己的facebook环球网站。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营销专家指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商标和网站的保护。
与商标不同,通用网站具有独特性、排他性和排他性的特点,经常被许多企业纳入品牌资源系统,也称为企业的“网络标识”。与一对多商标注册制度不同,万用网站采用一对一注册的原则,奉行先来先服务的国际惯例。商标权不能与域名权对抗,一旦注册就很难收回。
“市场不进入,品牌第一”的保护方式已成为大多数企业进入市场的重要策略。”上述营销专家告诉记者,应该有不少的商标、网站和域名用于企业的品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