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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2月22日电据中国之音《超光新闻》报道,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纠纷仍在继续。今天上午,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在中国大陆的总经销商。如果他们败诉,ipad可能因为侵权而不能在中国大陆销售。
审判于上午9点开始,这也是该案在上海的首次审判。原告唯冠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铺的相关标志,销毁相关宣传资料,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消除影响,并赔偿诉讼费用1万元。在诉讼中,原告唯冠表示,他们在2000年就拥有ipad商标,此后一直在生产相关产品。作为证据,唯冠还带了一款ipad产品来参加,装在一个卡其色纸盒里,里面有红色的四个大写字母ipad,即ipad。盒子上描述的产品是超薄液晶显示器。
事实上,当苹果在2006年计划推出ipad时,它发现ipad的商标权属于唯冠公司。当时,它以撤销未使用的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公司,但唯冠最终在该公司胜诉。今天,唯冠又搬出了这款ipad,这是对它闲置的说法的另一种回应,它告诉所有人我正在使用它,而且我有一款以它命名的产品。之前媒体发布的唯冠ipad的照片是一个15英寸的crp显示器,这是一个传统的大显示器。然而,这次唯冠生产的超薄液晶显示器与之前流传的照片不同。
今天上海下着雨,但早上7点,一些媒体来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接受采访,包括上海本地媒体、其他省份甚至海外媒体。但是,法院的旁听席只有44个座位,所以每个媒体最多只能进入一个人,还有几十个媒体记者在外面等着。记者还从法庭外的同事那里得到消息,双方在过去的取证和质证中对抗相当激烈。被告苹果公司并不认可原告唯冠提出的每一套证据,法庭辩论非常激烈,法官曾提醒双方控制情绪。